浙卫发 [2014] 121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卫生计生局): 现将《2014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14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