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情景案例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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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官员毁于贪欲 ? ? ? ?岗位风险名称:利用监督检查审批等行政执法和管理权等收受贿赂。 ? ? ? ?案例情景: ? ? ? ?王某某,1962年生,大专学历,原中共党员。2003年以来先后担任某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某区卫生局法制监督科科长、某区卫生监督所所长,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监督管理工作。 ? ? ? ?2002年的某一天,王某某对该区某卫生用品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结识了该区某卫生用品企业负责人郁某。2003年上半年,郁某得知王某某正在装修自家房屋,为了与王某搞好关系,郁某送王某某现金1万元,王某某予以收受。? ? ? ? ?2007年4月,该区某门诊部林某曾因擅自实施终止妊娠手术被行政处罚。2006年至2011年,为了与王某某搞好关系,林某多次给王某某送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8000元,王某某予以收受。 ? ? ? ?2009年9月,该区某门诊部许某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被行政处罚2000元。为了与王某某搞好关系,2009年春节前,许某送给王某人民币2000元,王某某予以收受。2011年春节前,该区某中医门诊部郎某为了与王某某搞好关系,送价值人民币2000元的购物卡给王某某,王某予以收受。 ? ? ? ?王某某所在的卫生监督所对职业病防治评审有申报职能,浙江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人丁某希望王某某能关照公司或帮忙介绍业务。2008年1月,王某以评审单位所在地卫生部门代表身份参加浙江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评审会,该公司负责人丁某为了感谢王某某并与其搞好关系,送其现金10000元人民币作为“辛苦费”,王某某予以收受。 ? ? ? ?2008年至2010年,王某某所在单位卫生监督所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负责该区企业职业卫生环境检查。某酒业有限公司陈某为与王某某搞好关系,利用逢年过节的时候去拜个年、拜个节,送给王某人民币共计6000元,王某某予以收受。 ? ? ? ?2009年7月,该区某医疗门诊部谢某为了与王某某搞好关系,在该区某街道两岸咖啡店送给王某某老凤祥黄金金条1条(20克);2010年8月,谢某门诊部因消毒问题被行政处罚,2010年春节前,谢某在同一地点再次送给王某某中国黄金金条1条(20克)。两条金条共计人民币10540元。2011年1月的一天,王某某因他人案发,害怕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被发现,遂委托他人将上述两条金条退还给谢某的家属。案发后,两条金条被扣押。 ? ? ? ?2009年11月,某蓄电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为与王某某搞好关系,委托其公司沈某送给王某某价值人民币2000元的购物卡,王某某予以收受。在王某某的关照下,2010年2月该公司因未按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被罚款2万元。 ? ? ? ?从2003年至2011年的近10年时间,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0540元,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2011年11月,某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2011年12月,其被某区纪委监察局开除党籍和公职。 ? ? ? ?案例点评: ? ? ? ?卫生监督所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执法权,监管领域广,容易成为一些管理相对人谋取自身利益的重点“公关”对象。王某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权力和金钱面前矛盾交织,难以自控,多次收受监管对象的钱财,以至于深陷其中,难以自拔。王某某明知权钱交易是犯罪行为,也害怕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被发现,并将自己非法收受的两条金条退还,体现了犯罪人员的共同特征:既见钱眼开,但慑于法律威严,又摆脱不了紧张与恐惧。本案中,王某某虽与某些行贿人员有朋友关系,互赠礼品,但对方是为了与其搞好关系,为企业谋取利益与其往来并送其钱财,这并不影响对其收受贿赂的认定。为此,拥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行政管理的公务人员,如果交友不慎,就会被自己的“朋友” 最终送上法律的审判台。 ? ? ? ?防控措施: ? ? ? ?1、慎交友。要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党员领导干部要掌握交友底线,不要与监管对象成为有利益关系的朋友,即使成为朋友,也要切断其利益关系。 ? ? ? ?2、执好法。以解决权利运行缺乏制约、公开透明度不高、自由裁量权过大、标准化程度过低、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为重点,严格权力行使标准,严密权力运行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高效、公开运行。 ? ? ? ?3、用好权。健全议事规则、决策权限和程序,围绕“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以及正确行使审批权、执法权、处罚权等改进工作流程,优化权力配置,规范用权。将“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裁量权基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结果等事项依法依规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 ? ?法条链接: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 ?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 ?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 ? ?第八十五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 ? ?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 ? ? ?警示句:执法如山,守身如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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