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情况

发布日期:2015-04-29 信息来源: 省卫生计生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5年4月23日)

        2014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于2014年1月17日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2014年1-12月,全省共受理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88056例,批准再生育85648例,出生26974人。主要工作特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放到全局位置进行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1月18日李强省长主持召开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政策实施工作。省委王辉忠副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全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切实把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这件“好事”办好。省政府将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列入了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9月22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4〕25号)。省卫生计生委坚持把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与深化医改一起作为重中之重任务进行部署落实,制订和落实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各地按照“稳妥、扎实、有序”的要求,强化宣传引导、政策衔接、管理服务和信访维稳等工作,有效确保了单独两孩政策的顺利实施,社会反响良好。

        (二)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为契机推进基层管理服务创新。一是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开设了“健康浙江”微信、微博矩阵,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加强卫生计生政策、知识和工作动态的宣传,收到很好的效果。鼓励、引导各地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计生墙报、“12356”阳光计生热线、宣传小折页以及基层干部进村入户等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重视运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自媒体手段,加强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有关法规、配套政策和制度衔接问题的宣传,引导符合政策群众依法、有序生育。二是实行再生育审批提质提速。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推进计划生育办证服务制度改革,重点推进再生育审批、办证服务提质提速。各地普遍对已怀孕对象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程代办和承诺制服务;通过审批流程再造、精减办证资料、推行网上审批、纳入便民中心等途径,将再生育审批时限从原来的50天压缩到15天以内。同时引导基层转变作风,建立完善办证首问负责制、婚育情况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代办服务制等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证。全省至今没有收到一起符合政策群众关于再生育审批服务不到位的投诉。三是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了出生人口信息预警预报制度,加强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实施政策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压力进行了分析评估,并提出应对举措,做到政策措施相互对接、资源信息共享互动,促进有关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各地普遍重视科学配置产科儿科医疗资源,开设了再生育咨询门诊,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重点加强了高龄人群再生育咨询、指导和服务。

        (三)加强政策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预判分析。从全省监测情况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总体平稳,未对我省生育水平产生较大冲击。1、符合政策群众申请再生育的热情不高。据以2014年6月1日为标准时间的统计调查,全省有69.23万对夫妇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1-12月,全省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单独夫妇88056对、已获批准再生育的85648对,约占符合人群的12%左右。2、没有出现大量扎堆申请、生育情况。从月度数据看,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数量和审批数量均呈逐月回落趋稳态势,申请受理和审批的例数从3月份的14997例和14677例减少到12月份的4944例和5234例,再生育审批数占申请受理数的97.27%;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出生人数为26974人,占全省当年出生人数的5.6%,占当年二孩出生人数的16%,表明群众选择再生育较为理性。3、符合政策再生育人数低于预期。据2013年12月底调查摸底,全省约有9.5万对单独夫妇意愿在2014年生育。从2014年单独夫妇再生育情况看,全年申请数量接近预期。但由于我省1月17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许多家庭需要时间考虑是否再生育,需要为再生育做好思想、心理、物质等方面的准备,同时受孕还存在诸多不可控性。综合多种因素,2014年全年单独夫妇再生育的数量(26974人),低于政策设计的前五年年均多增8-10万出生人口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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