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东阳市人民医院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筹建工作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2-16 信息来源: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卫发函〔2018〕16号

金华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东阳市人民医院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筹建的请示》(金卫〔2017〕98号)收悉。

       东阳市人民医院申请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符合《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2016-2020年)》,也具备开展相关技术的基本条件。经研究,同意东阳市人民医院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的筹建工作。

       请你委指导并监督东阳市人民医院严格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以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筹建工作。待筹建完成后,提出试运行申请,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2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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