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宁波市第六医院等8家医院申请核定床位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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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卫发函〔2018〕37号 宁波、温州、湖州市卫生计生委(局): 你们关于有关医院申请核定床位的请示悉。根据全省、各地“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院运行指标及医改重点任务落实等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市第六医院增加核定床位150张,核定总床位数为900张,增加的编制床位纳入宁波市“十三五”县办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指标。 二、同意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增加核定床位100张,核定总床位数为1000张,增加的编制床位纳入宁波市“十三五”县办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指标。 三、同意宁海县第一人民医院增加核定床位250张,核定总床位数为850张,增加的编制床位纳入宁波市“十三五”县办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指标。 四、同意宁波市康宁医院增加核定床位100张,核定总床位数为620张,增加的编制床位纳入宁波市“十三五”县办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指标。 五、同意宁波市镇海龙赛医院核减编制床位100张。核定总床位数为320张,核减的编制床位纳入宁波市“十三五”县办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指标。 六、同意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增加核定床位800张,核定总床位数为1100张,增加的编制床位纳入温州市“十三五”市办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指标。 七、同意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医院核定床位500张,编制床位数纳入温州市“十三五”县办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指标,待“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后再作调整。 八、同意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增加核定床位80张,核定总床位数为800张,增加的编制床位纳入湖州市“十三五”市办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指标。 请你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床位变更并督促有关医院及时配备到位卫技人员,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4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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