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省卫生计生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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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卫办政法发函〔2018〕4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 ,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8年省卫生计生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省普法办2018年普法工作共性清单任务分解.doc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8年省卫生计生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创新普法形式、加大普法力度,扎实实施卫生计生“七五”普法规划,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实践、推进高质量高水平健康浙江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站位 1.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2.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新时代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新的方向和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法治宣传与人民群众对更加重视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紧密结合起来,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卫生健康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处室:各处室) 3.坚持助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充分发挥我省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优势,结合弘扬“红船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健康浙江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责任处室:各处室) 4.坚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卫生计生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服务改革、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等方面的意识,利用各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打好医共体建设等“五场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处室:各处室) 二、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5.把握宪法宣传正确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坚持正确宣传导向,紧密结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解读好宪法的精神、原则、要义,解读好宪法所规定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广泛宣传本次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总体要求和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引导全社会深刻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此次宪法修改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责任处室:政法处、宣传处、机关党委、各处室) 6.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宪法学习培训,扩大领导干部人前法律考试覆盖面,深化“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新修订宪法和党章的学习宣传,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7.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网络等“十进”工程;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摄影、征文、书画、公益广告创意大赛。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音和事例,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责任处室:各处室)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8.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共性清单、个性清单,向社会公布清单内容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普法责任制主题宣传月活动。(责任处室:政法处、各处室) 9.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精准化。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新要求,结合实际,调整充实“七五”普法目标任务。坚持分业、分类、分众开展精准普法,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用受众思维指导法治宣传工作,推动普法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探索建立法治宣传内容订单项目制度,为各类群体提供差异化、互动式服务,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责任处室:政法处、各处室) 10.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举措项目化。探索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项目立项申报、实施通报、绩效评审等机制。探索实施“智慧普法”和“以案释法”平台,健全“以案释法”案例汇编、发布、研析等工作机制,实施“行业普法”项目,打造一批法治宣传示范项目。适时召开全省法治宣传项目创新推进会,培育一批法治宣传创新项目。(责任处室:政法处、监督局) 11.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督查工作体系化。组织开展法制宣传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考评,研究制定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部署开展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完善检查督导标准,创新检查督导方式,及时总结推广普法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责任处室:政法处) 12.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专业化。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专业能力。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举办各种层级的普法骨干培训班,确保普法工作者掌握现代传播规律和法治建设规律。整合普法资源,完善法治宣传师资库、以案释法专家库,定期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和事(案)件进行权威解读。吸纳法律专业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社会组织参与普法工作。总结推广宣传普法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化水平。(责任处室:政法处、监督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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